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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车辆从事营运涉嫌违法

三新都市报2021-06-06 09:06

近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接到反映,西安市个别网约车平台拟组织所属租赁公司大规模购买车辆从事非法营运。该行为将严重扰乱西安市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为巩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现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向广大网约车行业从业者发布风险提示。

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运营,平台、车辆、从业人员均需要取得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如车辆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运营,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租代购”涉嫌转嫁经营风险

网约车出现后,部分平台和租赁公司采取“以租代购”方式经营,将本应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存在严重的隐患和风险。2019年以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曾两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以租代购”经营风险,遏制了“以租代购”模式在西安市蔓延,降低了一线驾驶员经营风险,维护了从业者合法权益。近期,“以租代购”和其衍生模式又有所抬头,又将经营风险以“先租后买”等方式转嫁至一线驾驶员,严重侵犯驾驶员合法权益,扰乱网约车市场经营秩序。

大规模投放运力经营风险较大

据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数据显示,目前西安市正常营运巡游、网约出租汽车日均收入均未恢复至疫情前水平。盲目进入市场经营风险较大,驾驶员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甚至出现无法按时偿还车贷等情况。鉴于以上不规范经营行为和风险隐患,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郑重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希望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认真学习《暂行办法》、深入了解政策规定、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和避免因车辆权属不清晰、政策了解不全面造成个人经济损失或矛盾纠纷。此外,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始终严格督导网约车平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平台监督与其合作的租赁公司明晰车辆产权关系,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陶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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