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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 虚构价格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西安晚报2023-09-21 10:06

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9月19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医药公司发布虚假广告

2023年1月29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调查某文化传媒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时,发现好医药(陕西)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告主涉嫌发布虚假广告。2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以“医家讲坛”栏目形式发布“龟蛇酒”广告,广告中包含“大中华 太医道 三分治 七分养 入门者 得康复 修习者 得长寿”“李玉斌主任医师”“太医派传人”“有太医传方”“场外视频连线患者”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罚款8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餐饮公司虚构价格

2023年6月8日,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西安盛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营业场所设置的价格公示牌,内容为“周一至周五午市93元/位,晚市96元/位;周末及节假日全天96元/位”,店门口宣传展板上标注“原价158元”。现场打开当事人美团店铺,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设置有如下到店套餐“套餐一:单人通用自助93.9元,划线价158元,折扣6折;套餐二:特惠单人周内午餐71.9元,划线价158元,折扣4.6折。”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美团店铺上述套餐“划线价”相关依据。6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以划线价为基准,通过实施价格比较的方式在美团店铺开展活动,“单人通用自助”划线价158元、“特惠单人周内午餐”划线价158元属于被比较价格,且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执法人员通过查阅销售记录发现上述被比较价格属于虚构价格,无实际销售记录。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被处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承诺“好评返红包”一农业公司被处罚

2023年4月16日,宝鸡市千阳县市场监管局收到12315投诉举报单,称宝鸡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销售青苹果时,发放“好评返现2元”卡片。

经查,4月10日开始,当事人为增加用户好评,提升网购平台排名,印制了“好评返现”宣传卡片,卡片上印有“评价之后截图发给在线客服,客服看到就会给您发红包的”等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处以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没收“好评返现”卡片688张,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南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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