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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专项整治占道施工围挡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1-04-19 10:46

4月14日,长安区住建局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与交警长安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的完好及安全,提高城市道路运行效率。

检查组分别来到西部大道靖宁路污水管网工地、子午大道地铁15号线、学府大街天桥建设等工地,对现场一一查看,现场约谈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挖占许可的内容、范围施工作业。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长安区大部分施工工地均能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一证三牌” 设置到位,整体情况良好。对未达到要求的,区住建局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据了解,此次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整治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实行“即围即建、建成即拆”,项目施工单位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倒排工期,加快工程进度,施工结束一段、围挡缩减一段。对围而不建、短期内无法复工的围挡一律拆除,凡“围大建小”的缩减围挡范围。围挡内一律严禁设置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停车场、材料加工区等非生产设施。在道路基础、混凝土养生等特殊工序施工期间,应在围挡上悬挂特殊工序告示牌;围挡夜间应悬挂红色警示灯,设置警示反光设施及照明设施。围挡底部不允许有突出部件,并设置行人便道。施工过程中,需对城市道路进行导改的,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满足安全使用功能,且应保证各类井框盖完好,与路面平顺相接,并及时修复损坏设施。施工方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工程进度,早日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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