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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查收到账退休金! ——区人社局圆满完成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雁塔区人民政府2021-06-18 14:55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决定对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提高。6月15日,雁塔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1年1-6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标志着雁塔区圆满完成了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

为确保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爱落到实处,区人社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政策落地。一是积极对接区财政局,确保资金到位;二是认真核实退休人员信息,确保调待数据准确;三是强化政策宣讲,为退休人员释疑解惑。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单位经办渠道作用,在我省公布此次调待政策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政策通过单位经办人员送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在发放当日第一时间向退休人员发出补发到账提醒。

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二)与基本养老金挂钩

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

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三、适当倾斜

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退休人员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1、雁塔区符合此次调待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您今天(6月15日)银行帐户收到的金额是这次调侍(2021年1月一6月)的补发资金。从7月起我们将按新标准为您发放养老金;

2、如果您想了解这次调待的个人明细,可以直接联系您退休前所在单位。单位经办人可以从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网厅系统中为您打印相关明细;

3、对于符合调待条件,但在2021年1月1日-6月14日之间在系统内暂停发放或中止发放的人员,我们将随后通知所在单位按照程序进行调整补发。

陕西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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