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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秦岭保护局联合市秦保局组织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两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1-12-03 15:30

为进一步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全力推进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12月1日,长安区秦岭保护局联合西安市秦岭保护局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两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西安市秦岭野生动物园广场,参加宣传的单位有市秦岭保护局、长安区秦岭保护局、滦镇、子午、黄良街办及秦岭野生动物园。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网格员、护林员、峪口保洁员等80余人参加。

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分专题介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内容,回顾了过去两年来全区秦岭保护相关工作。工作人员围绕宣传主题,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内容及相关环保意识。

活动期间,秦岭生态卫士代表作表态发言,号召大家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保护好秦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全体网格员集体朗诵和清唱《大秦岭》主题歌,并进行了集体宣誓。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建美丽和谐家园。

此外,长安区秦岭保护局所辖各单位在长安区各广场、公园、景区、沿山各街道设立分会场,通过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了长安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转变,保护秦岭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据初步统计,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参与市民群众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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