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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出台17条稳就业扩就业措施!彰显民生温度

灞桥区人民政府2022-07-13 06:01

就业,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宏观经济,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影响,就业形势和就业环境亟待提振信心。

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辖区就业形势稳定,灞桥区出台《强化稳就业扩就业十七条措施》,推出了3个方面17条稳就业促就业举措,“稳、扩、保、促”并举,为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送上了真金白银的“大礼包”。

聚焦市场主体稳就业扩就业

1.扩大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对区内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特别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5个特困行业,落实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以申请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2022年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亏损且财务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不含“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可申请缓缴自2022年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终止期不得超过2022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持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扩就业。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对依法注册登记并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加大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90%,其中:2022年审核企业稳岗返还时月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比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增长3%(含)以上的,按90%返还;增长人数低于3%的,按80%返还。企业招用2022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落实企业补贴政策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年内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主动吸纳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吸纳失业人员安置补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200元/人/月。

4.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在我区创业的陕西省户籍或持有《陕西省居住证》非本省户籍的个人借款人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剩余部分财政部门承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其中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剩余部分财政部门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在我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创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聚焦重点群体保就业

5.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2022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20人,包括综合、医疗、教育等岗位。开展进校园直招应届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给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6月底对辖区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不低于75%,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组织开展“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计划招聘70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年组织不少于330人参加就业见习,并落实每人每月1200元的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和25元的保险补贴。辖区见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

6.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给予就失业信息登记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优先帮扶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提供1次就业指导、1次培训机会、推送3条岗位信息。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以上,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社会途径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力,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7.力促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突出农村劳动力就业特色,深入挖掘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拓宽就业渠道,落实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措施,支持社区工厂、各类园区、就业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创建等带动就业,上半年保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8.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高质量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落实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做好退役军人精准就业服务活动,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1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及时转变角色、融入社会、更快就业。

9.支持重点帮扶群体灵活就业。对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养老保险400元、医疗保险200元的标准落实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托管档案、缴纳社保、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每人每月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200元的标准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0.支持新业态共享用工模式。推动建立政企常态化合作机制,共享人力资源、岗位信息,调剂用工余缺、共享用工。指导建筑企业、餐饮企业、电商零售平台共享用工,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鼓励季节性用工,对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且签订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组织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11.支持吸引高层次硕博人才就业。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政策措施。在“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的应届博士与硕士,毕业起1年内在区内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申请西安硕博人才奖(博士10000元/人,硕士5000元/人)及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按照博士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计发,最长补贴期限为1年)。在灞桥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单位),招用博士人才和急需紧缺硕士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可自招用之日起1年内申请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人才奖励企业10000元,每引进一名急需紧缺硕士人才奖励企业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12.支持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含),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已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聚焦优化服务促就业

13.不断优化就业服务提高就业质量。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化机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1311”(一次职业指导、三次岗位推荐、一次协助联系培训、一次推荐见习岗位)精准服务。强化政策引导,落实落细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14.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劳动者就业能力,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6500人次,其中重点群体3000人次,脱贫人口150人次,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发挥辖区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针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技能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组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等群体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备案制度,支持各类在市人社部门已履行备案手续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承担我区各类职业培训。

15.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依托白鹿原大学城就业创业促进联盟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2022年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0场。落实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学历落户政策,凭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信息截图、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选择线上或线下在就业地办理落户;凭毕业证书及户口迁移证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已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无法按期办理完结的,公安机关可根据本人申请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16.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就业服务行为。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促进就业的正向引导,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严格审验招聘信息、稳定人力资源市场价格,防止出现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防范网络招聘欺诈行为。实施劳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坚决打击“黑中介”、高额“返费”、低价竞标等扰乱市场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人力资源市场规范运行。

17.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计划,保持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稳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劳务公司“红黑榜”,加大力度清理“黑中介”,规范各类职业介绍行为。国有企业带头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尽量不减员,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就业岗位。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领就业补贴的服务对象,适当延长补贴申领期限。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这一系列“稳就业”措施,可谓是激活了就业风险“免疫细胞”,扩大了就业供求“容量体积”,驱动了就业市场“内生动力”,为灞桥就业大盘总体稳定注入了“一池春水”。

悠悠万事,民生为先,就业为本。只有持之以恒的稳就业、聚民力,以绣花功夫筑牢就业“民生线”,才能铺实高质量发展的“阳光大道”,让更多灞桥群众在“安有其职、乐有其业”中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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