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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实行城区道路清扫彩虹管理办法

长安区人民政府2023-02-27 15:31

为进一步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预警管理思路,长安城管对城区内道路的保洁质量进行排序,推行实施彩虹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城区内所有道路的环卫保洁水平。

考核办法主要针对作业安全、人员规范管理、路面保洁质量、环卫设施管理等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有具体赋分细则,采取百分扣分制,当月四个项目均得85分及以上为优秀,最高分为标兵路段,60分-84分的道路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定为不合格路段,扣发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并作为下一步工作质量提升重点路段。

按照道路清扫彩虹管理办法细则,通过月度评定例会,对1月路段评选结果进行公布。其中:标兵路段为子午大道南二段、樱花二路东、凤栖西路;优秀路段为环山路中、花卉路、高阳一路、郭杜东街、樱花一路中、锦湖街、青年北街;不合格路段为子午大道南延伸段、环山路东、顺兴路、汇文街、茅坡路、北长安街中段、青年南街、府东二路。

按照评定结果,目前已对责任人进行了奖惩。

下一步,长安城管将不断落实考评细则,强化奖惩措施,提升彩虹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保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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