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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召开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推进会

鄠邑区人民政府2023-05-11 16:1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5月11日上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组织辖区内1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召开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推进会。

会上,污控科负责同志强调了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读了省厅《关于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

和《隐患排查指南》、《自行监测指南》,并要求各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随后鄠邑分局和10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现场签订土壤污染重点单位2023年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企业阶段完成工作内容、标准及完成时限,确保各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会后,污控科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为企业现场答疑解惑,明确企业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

下一步,鄠邑分局将继续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市局文件及相关指南要求,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在指导企业的同时,加强技术审查,

确保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同时,对已完成排查整改问题的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整改问题达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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