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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统计局“三做好”确保建筑物标绘标全标准

灞桥区人民政府2023-06-26 15:35

建筑物标绘工作是经济普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保障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完整覆盖、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建筑物标绘标全标准,既有利于做好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也有利于普查人员更好地规划工作线路,有效提高单位清查工作效率。建筑物标绘工作由区县普查机构组织,街办和社区具体实施,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建筑物标绘工作。

一、做好标绘前的准备工作。

建筑物标绘前准备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前了解掌握普查对象分布情况。街办可参考名录库中单位信息,同时收集掌握辖区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单位及个体户信息,根据普查对象的地址信息提取建筑物名称关键字,建立建筑物清单并反馈各村、社区。梳理掌握各社区、村的普查对象分布情况,对各普查区的重点区域、是否存在飞地等情况和所有可能存在经济活动的建筑物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对辖区基本情况全面摸排。组织各村、社区对照建筑物清单,对辖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对涉及拆迁区域进行重点摸排,了解拆迁区域内的建筑物是否全部拆除,存留的建筑物是否仍存在经济活动。对辖区内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等进行走访摸排,了解是否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对区域内所有涉及经济活动的建筑物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为标绘工作做好准备。三是选好建筑物标绘工作人员。建筑物标绘人员既要熟悉绘图操作程序,又要熟悉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可由街办或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程序操作,由熟悉社区、村基本情况的人员进行配合,共同开展建筑物标绘工作。

二、做好建筑物标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是做好业务培训。明确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和要求,全面系统讲解电脑PC端和手机端建筑物信息采集、新增、删除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培训时可采取实地演练方式,组织建筑物标绘人员进行现场操作,以便更快地掌握建筑物标绘方法。二是做好建筑物实地标绘。按照“应标尽标、按实标绘、涉敏不标”的原则,参考七人普地图及卫星影像图,对普查区域内所有可能存在经济活动的建筑物进行标绘,对建筑物信息核实标记。在标注工作中,可根据地域类型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方法。针对企业园区、企业孵化基地等单位密集区域,可按园区内建筑物实际分布情况进行标注。对于商贸综合体、集贸市场、机关、医院、学校、有普查对象的住宅小区等固定场所,可作为一个建筑物标注。对于普查对象较少的农村地域,可按自然村作为一个建筑物进行标注。对于无普查对象的建筑物不进行标注。三是做好审核检查和查漏补缺。审图过程中要将经验丰富、熟悉辖区情况的人员和熟练掌握绘图技术的人员集中到一起,对普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审核检查。要坚持核实电子地图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看建筑物标注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建筑物有无遗漏,飞地内的建筑物是否标绘完整,已拆迁的建筑物是否删除,新建的建筑物是否新增标注,若发现遗漏及时补充完善。

三、做好建筑物标绘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街两级普查机构可采取线上实时监控、线下指导检查与深入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物标绘工作进行质量监督。一是线上实时监控。区、街普查机构要安排专人每天登录标绘系统进行监控,查看建筑物标绘进度,结合影像图对重点场所、单位密集区域及重要建筑物的标注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及时督导推进。二是线下指导检查。街办一级要对每个普查区标绘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发现的建筑物没有标绘、标绘位置不准确、地址信息不全不实等问题,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核实,及时纠错更正。三是深入实地抽查。区县普查机构可对各街办建筑物标绘工作质量进行实地查验,对问题较多的责成整改,确保建筑物标绘标准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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